2020年01月08日 09:01耐火材料网yll
【中国耐火材料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1月06日-2020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03028
传 真:0417-5803028
通讯地址: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115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石桥市环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节能降耗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大石桥市百寨街道圣水村 |
大石桥市环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位于大石桥市百寨街道圣水村,技改内容主要包括:(1)将老式变压器更换成2台HKS13-2400KVA/10新型节能变压器;(2)购置安装2台(套)低阻燃脉冲袋式除尘器;(3)除尘风机进行变频调速节能;(4)新增粉、破碎系统;(5)新增计算机控制全封闭原料、破碎上料布料系统。需要强调的是,本次技术改造,企业现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均不发生变化。 |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2套低阻燃脉冲布袋除尘器,其中1台电弧炉和鄂式破碎机共用1套低阻燃脉冲布袋除尘器;另外1台电弧炉配置1套低阻燃脉冲布袋除尘器,其分别经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净化效率可达99.9%以上;成品破碎系统产生的粉尘,经过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净化效率可达99.9%以上;成品粉碎系统产生的粉尘,经过1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净化效率可达99.9%以上。 (2)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本项目破碎加工、人工挑选、物料卸料以及原料破碎上料工序有无组织粉尘产生,破碎加工、人工挑选以及原料破碎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本次整改建设1座原料库房(位于厂区北部),建筑面积为450m2,用于原料矿石存放。改造后项目原料菱镁矿石均储存于封闭库房内。 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3中0.8mg/m3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厂区水污染物排放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软性接头连接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3类标准。 (4) 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皮砂、除尘器的除尘灰、生产工序落地料以及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垃圾。其中皮砂外售;除尘灰及落地料回用至生产,在一车间设一般固废堆放处;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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