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04日 08:01耐火材料网zr
【中国耐火材料网】
为引导合理投资,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等法律法规和规划政策, 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
(一)耐火材料项目应综合考虑资源、能源、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二)控制新增产能,鼓励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托现有耐火材料生产企业,通过联合重组,"退城入园",开展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生产和推广不定形耐火材料,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集中度。
(三)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和非工业建设规划区不得新建、扩建耐火材料项目。
上述区域内已有的耐火材料企业,达不到本规范条件的,要通过整改达到。
二、工艺与装备
(一)耐火材料厂区布局要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的要求。
(二)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和装备,使用列入《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或能效标准达到1级的机电设备。
(三)不采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等明令淘汰、限制的工艺和装备。
(四)使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和装备,采用清洁能源(燃料)。应用原料精选、提纯、均化、合成等新技术,提升关键原料综合利用水平。通过以新带老,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
三、质量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实验室,配备专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
(二)耐火原料、耐火制品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清洁生产
(一)原料堆场配建围墙和顶盖,破(粉)碎、筛分、均化、输送、成型和成品加工等易产生粉尘的环节,配套除尘装置,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含尘气体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配套建设窑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治理装置。烟气经治理达标后排放。
(三)建立雨污分流系统。生产工艺废水回用率不低于90%,污水经治理达标后排放。
(四)原料加工、制品成型等易产生噪声的工段,配套建设降噪设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五)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执行。堆存含有重金属的原料和固体废物场所配套建设防渗漏设施。
(六)采取清洁生产技术,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